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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0 西南对西北(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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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卷起一缕清草,犹如一道分割线挪开了一扇细细的窗缝,佾佾凝视着外面的风景,150名猎鹰近卫骑兵缓缓从敞开的要塞城门内出来,在照亮大地的一缕晨曦中,

两支同样军容整肃的骑兵在200米的距离遥遥对峙,

墨菲家族的战旗下骑马屹立的墨菲奥布恩的眼睛暴亮了一下,好彪悍的气势,特别是位于黑甲骑兵前一个马头位置的一名黑甲骑兵指挥官,背插两把骑士剑的作风,将其擅长近战格杀的暴力风格一览无遗,狰狞的头盔下,竟然只有一只眼睛,却隔着200米的距离望过来,让人有一种被利器划过的感觉,如刀悍将!这一点毋庸置疑,

在这名悍将的带领下,150名明明只是轻甲的黑色骑兵,却透着一股山崩般的凝重,黑色与紫色,犹如两道平行的笔直线条,从中间卷起的朔风,就像被挤压着飕飕地激荡着双方的战旗,

”全是轻甲啊!“

墨菲奥布恩意外的愣了一下,

对方采取了剑走偏锋,但他的脸上升起一丝凝重,也有一丝神秘的笑意,

150轻骑兵对阵150重骑兵,对方已经不是轻狂无人,而是自己在找死!放弃甲胄的束缚,完全以最轻便的姿态迎击墨菲林斯指挥的重骑兵,150对150,凭借轻骑兵速度也可以轻松立于不败之地,不错的打算,但很可惜,

墨菲奥布恩微微撇了撇嘴,自己不是阿尔杰农卡佳,那个自大的连敌人是谁都搞不清的温室花朵,也不是自以为是的西南军,自己是墨菲奥布恩,十五岁入军,十八岁就在一次遭遇战重。一剑法斩断中比亚帝国名将李格斯战旗,而让所有中比亚将军都感到发憷的墨菲奥布恩

这次出战的是150名久经战阵的墨菲龙甲骑兵也不是普通的龙甲骑兵,这些骑兵中的每一个,都是东部战场上让敌人胆寒的龙枪!三万墨菲龙甲也只有其中500人有龙枪这个在墨菲骑兵中最荣誉的称号,墨菲破甲的威名,有一大半都是由龙枪打下来的,要成为破甲第一攻击队列的龙枪。第一个条件就是斩杀一名敌方的小队长,参加过三次以上的战役,

500人的编制是固定的,太多则毫无荣誉感,太少则无法成为整个队列最前列的突击不对,500人。往往每半年就有可能要换一茬,不仅仅是因为战损,还有内部的竞争,500之数,不多也不少,也就是说,有人进就必须有人退。谁退谁进,完全是靠个人能力,每半年,龙甲军中就会举行龙枪入队仪式,符合条件的人,都有一次机会向龙枪成员发起挑战,谁胜谁就留下,失败者只有过半年才有从新挑战的资格。所以墨菲龙甲军的士气极为高昂,

身为这支帝国顶尖的家族军事集团的指挥官,墨菲奥布恩自认论个人武力,不如号称家族第一猛将的弟弟墨菲林斯,自己所擅长的是指挥能力,是让千军万马,化为一道难以抵挡的利剑的能力。

墨菲家族以骑兵起家,对于骑兵也是极为重视,连带墨菲奥布恩对于骑兵有关的东西也高看一眼,猎鹰近卫骑兵。西北海岸最强骑兵,碧野谷一战,就是五千这样的骑兵绞杀了6万西南军的生机,彻底让西南军再难在西北军面前抬起头来,仅仅一百骑就带有不属于本方一百五十骑重甲骑兵的气势,对于这样一支战风悍勇,而又装备精良到牙齿的西北骑兵,墨菲奥布恩怎么可能一点都不去了解,

相比于对于西北海岸一直保持蔑视态度的阿尔杰农卡佳,和对西北海岸更多是当做后盾的朱利尔斯福堡,墨菲奥布恩却是少有的将西北作为一个值得尊重的对手来看待,

有阿尔杰农卡佳的教训在前,又有刚非海军遭遇重创在后,这两个消息都已经传到了高卢帝国的京都,曾经有些家族对于西北海岸的诬蔑之语,也都随着海军一战而扭转西南战局,逐渐的平息下来,

接手西南的墨菲奥布恩,对于自己的对手很清楚,刚非不过是强弩之末,已经难以作为,西北才是自己立足西南的最大隐患,到达西南区的第一件事,墨菲奥布恩不是去召开军事会议。商讨怎么应对刚非人,而是秘密的在西北海岸掌控的几个属于西南的港口跑了一趟,就是为了真正触摸到西北海岸的真实势力

墨菲奥布恩上任后,一边跟刚非人作战,一边却是隐秘派出了不少的人手潜入西北海岸,来自西北的情报也越来越详细,其中在一卷花高价买来的情报上,就写着”猎鹰近卫骑兵!又称为维基亚猎鹰最锋锐的利爪,擅长长途突击,悍不畏死,作战勇猛顽强,装备有重型铠甲,主武器为猎鹰骑兵长枪,弧型战刀和骑兵突击弩”因为条件所限,无法获得更多的资料,情报上对于骑兵突击弩的定义,是一种简便的骑兵突击弓,对于这份情报,墨菲奥布恩非常重视,

擅长分析才是他最大的特点,猎鹰近卫骑兵的突击弓能不能射穿墨菲龙甲,墨菲奥布恩无法确认这一点,但与自家墨菲龙甲骑兵所配备的由家族特制的“龙锥弓”应该是大致相当,都是转为骑兵对阵而配备的大杀器,

这一战,自己是稳占上风,主要还是对方太不了解墨菲龙甲骑兵了,墨菲龙甲拥有赫赫威名,并不仅仅只有长枪难以穿透桶甲和能够在乱战重,钩挂对方盾牌的骑枪,还有装备在马鞍上的“龙锥弓”,所谓龙锥之名,是形容这种武器虽然杀伤力不大,但在一定的距离那,却能够迅速破开军阵,这是一种经过墨菲家特殊打造,搭配特殊的重装战马马鞍为基座安装的骑兵弓,这种弓弦宽度达一米五,弹力强劲,经过特殊加固的弓槽,可以同时固定弓柄内的两支箭簇,防止箭簇在战马跃动中松动。

作战前拉开弓弦,放置在马鞍的卡槽上,作战时突然拿起,可以一次发射两支箭簇,虽然追求箭头破甲能力的龙锥箭的准头不怎么样,但在大规模突阵破甲和迎面骑兵对杀的情况下,突发从重甲骑兵队列发射出来的暴雨般的龙锥箭簇。往往能够让前方毫无防备的敌人人仰马翻。

3万墨菲龙甲骑兵扫过,往往是一片尸骸遍地,

如果没有一点远程作战的能力,墨菲龙甲如何能够纵横东部战场那么多年,仅仅只是依靠重甲优势和能够抵挡枪阵这一点,早就被中比亚人迎击的的弓骑兵军团吃的连渣都不剩了。只要是中比亚军队都知道,墨菲龙甲不但能够破阵,更能具有非常强悍的远程破杀的能力,与之对阵是非常麻烦的一件事,啃不动,还时不时的咬你一口,是谁都会很无奈

“开始吧!”

墨菲奥布恩看见作为指挥官的弟弟。家族第一猛将墨菲林斯向自己望过来,墨菲奥布恩非常自信的点了点头,向前方伸直右手,拇指朝下,在东部战场上,两兄弟就是这样干的,一个负责调度指挥,一个负责冲锋作战。默契中透着两兄弟对于双方的信任,

看见墨菲奥布恩的手势,墨菲林斯平静的缓缓拔出了腰间,那柄犹如鲜血般带有异国情调的红色长柄的骑士重剑,嘴角不自觉的露出一抹不知名的笑意,

这柄一看就充满血腥感的血色骑士重剑有一个很不搭配的名字“玲珑”,这是来自中比亚帝国的一个词。据说这把剑是中比亚帝国一个皇帝的佩剑,也不知道怎么会流落到墨菲家族,

离开故土3百多年的墨菲子弟,已经没有多少人海记得这个词的含义。

但这把剑在高卢帝国却是威名赫赫,“玲珑”自第一代墨菲公爵,转到被誉为家族第一猛将的墨菲林斯手上时,三百年间,已经经历7代,斩杀了超过21名中比亚名将的人头,连名字也换成了符合高卢帝国的称呼”名将之血“

看着对面一字排开的黑色轻甲,墨菲林斯缓缓放下重骑兵的面甲,轻甲对重甲,这场对战毫无悬念,两军对垒,如果对方认为能够依靠轻骑兵的高速度来寻找自己重骑兵队列的破绽,那对方一定会很后悔,

面对根本无法威胁到重骑兵的轻甲骑兵,自己连冲锋都不需要,只要依靠重甲和“龙锥弓”一步步的向前推进就可以了,如果对方选择逃跑,自己就带着墨菲龙甲骑兵一路向前,一直碾压到对方的要塞城门好了,正好可以羞一羞那个自以为是的维基亚猎鹰,自己要让西北蛮子知道,重骑兵才是真正的战争之王。

“那个家伙只怕会羞愤的找个墙缝钻进去!就是不知道他那么胖,怕是想钻也找不到那么大的缝隙吧!”墨菲林斯为维基亚猎鹰感到忧郁,嘴角微微咧了咧,

“前进!”

血色“玲珑”猛的挥下,在苍穹间带起一道血色,数百年来,总是伴随着鲜血的长剑响起一声低沉的狰狞之声

“呜”

150名墨菲龙甲重骑兵队形开始出现变化,整齐化一的骑兵长枪,手中是镌刻着家族纹徽的骑兵盾,沉重的甲胄,就像一座座小山开始缓缓向前挪动,本就厚重的给人压迫感的骑兵,现在更是严密的连风都透不过气,就像一个巨大的铁锤,正在缓缓加速,要将前面所有阻挡物彻底碾压成粉碎,

战马的颤动开始加速,大地微颤,雷动之声在天地间回荡,黑色与紫色,犹如两道平行的笔直线条,从中间卷起的朔风,就像被挤压着飕飕地激荡着双方的战旗,

“第一轮准备!”撒隆看着远处开始移动的紫线,高举起自己的手,150名猎鹰近卫骑兵熟练的从武器槽取出自己的弯弓,锋锐的箭头齐整齐的指向高空,

“射!”

“啪啪啪‘第一轮箭簇飞射而出,因为超出了最大射程,箭簇只是密集的落在前面一百米左右的的位置,近卫骑兵熟练的抽出第二支箭簇,第一轮射击的目的,只是为了找出今天的风向和百米距离的标杆,这是草原游骑兵的作战习惯,准确的把握敌我双方的间距,永远比贪图多射一箭要强

远处。不紧不慢地向前突进的紫色重骑兵,稳健队列中带着一丝无法抹煞的骄傲,150柄骑兵长枪组成了一致的呼啸,和重骑兵马蹄提起的碎泥裹卷一起,将整个战场映的寒气逼人,

距离进入150米,重骑兵开始进入常速。撒开战马的步伐如同磐石般沉默,重型战马聚成钢铁的洪流,蹄声的节拍由慢至快,渐渐地变成了一片紧锣密鼓,变成了暴雨雷鸣。最后组成了摧毁天地的巨大声浪!

100米,整个地面都在轰鸣中发出惨烈的呻吟。散落着不少碎石的地面,落雨般撒下一片片沙沙声,无数的砂石在地面蹦跳中落下了地面。拉开了架势的墨菲龙甲骑兵娴熟的骑术让他们无须控缰,左手盾牌已经刚在战马侧面,整齐的长枪就像一面巨大的滚刺,每一顶重骑兵覆甲后面,都是一对对泛着血丝的瞳孔散射着和利刃一样的冷酷

冲在最前列的墨菲龙甲骑兵。用最整齐地冲锋势头诠释着什么叫做训练有素。没有一匹重战马拉开身位,只有喷薄而出的熔浆,就像是海啸中滚来的飓浪才能有这样的阵容!

”出发,为了陛下w猎开始“

撒隆高声大喊,高举到半空的手猛地落下,出了身后的30名近卫,其他120名猎鹰近卫骑兵分成四队,从长线的两翼飞驰而出。犹如无数的黑色蜂群袭掠大地,朝着紫色的方向席卷而去

”射!“来自两侧的弓箭暴风骤雨般袭来,

”注意保持队形,准备龙锥反击!“墨菲龙甲重骑兵的推进开始放缓,一些箭簇从重骑兵中射进去,原本这片羽箭落下之前还是空白一片的草地,遽然间就被一拨猛扑而至的箭簇填补的满满当。

重战马的马甲在箭簇中发出叮叮当当的声音,皮肉在撕裂!偶尔有中箭的墨菲龙甲骑兵,被后续的洪流踏成了肉泥,被破甲弩箭射中要害的重战马。剧烈地踉跄着栽倒,高速奔驰时带出的强大惯性,磕折粗壮的马腿,甩马背上的重骑兵,在半空中划出一个又一个的空心圆,舞起漫天地沙土和鲜血,轰鸣的蹄声还在继续,

各种各样的音调混卷成了一道巨大繁杂的声浪。被两翼的箭簇洗礼过后,墨菲龙甲骑兵的冲锋队伍中截出了一道清晰的断带,这个打击虽然措手不及,但是训练有素的墨菲龙甲骑兵还是迅速将圆盾罩在了头顶,没有人慌乱,也没有人发出嘶吼,这是一支静默,冷血地骑兵!

50米,

看着远处依然不动的30名黑甲骑兵,已经付出了三十多人的墨菲龙甲骑兵终于开始反击,“嗖嗖嗖”从重甲骑兵队列中爆射出来的箭簇,在空中掠出一道道密集的残影,“噗嗤噗嗤”扎进了附近游走射击的近卫骑兵强壮如山的肌肉,因为是轻甲,锋锐的龙锥箭在伤口上产生极为可怕的撕裂效果,这种突然爆发出来的反击,达到了惊人的杀伤力,

能够在近距离内射穿盾牌的龙锥,这种力量的打击下,原本两翼的近卫骑兵冲锋队迅速地空白出了一处片,象是剃刀抹过的头顶一般。有十几个近卫骑兵的甚至锋锐的龙锥箭矛贯穿了强壮的身体,从战马上飞下来,直接钉在了沙地上。

“好强的重骑兵!”胖子少有这样称赞人,锐利的瞳孔也在颤抖,不过那是因为马蹄在蹂躏大地,重骑兵的威势真是什么时候都是这样夺人心魄,在天灾一般地巨大轰鸣声中。即使是身经百战的胖子,也不禁心脏剧烈收缩!

”来人,抬上来!“

似乎有所感觉的胖子扭转过身去,大声命令道,只见十几名士兵用轮轴将一面一米长宽的巨鼓拉上城头“通~通~通~”要塞位置也传来一阵激荡的鼓声,密集的如同暴雨砸落,

风云在变色,大地在颤栗,空气也开始变得令人窒息。

”是陛下在擂鼓!“脸色有些发白的猎鹰近卫骑兵一下士气爆满,只见在要塞的城头,胖子粗壮的双手手执长柄鼓槌,如同暴风骤雨般敲击在要塞左面哨塔上的一面巨大战鼓上,

那是一面王庭战鼓,没有人知道,什么时候那里摆上了一面王庭战鼓,激荡的鼓声,一如当初数百年来草原上响起的隆隆回音,这鼓点的声音竟然盖过了对方重骑兵逐渐加速的马蹄声,沉重悲怆的战鼓声,让每一个出身库吉特的近卫骑兵再次热血沸腾,手中有些颤抖的弩弓,一下变得纹丝不动,似乎在这一瞬间,变成了一面正在敲击战鼓的巨槌,鼓面就是苍茫大地。(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手机用户请到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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