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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青云宗收徒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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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高高的悬挂在空中散发着它灼热的光芒,夏天的正午是那么的炎热,地面上的黄土失去了水分,只要微风轻抚就会带起阵阵灰尘,使人更加难以呼吸。“他妈的,这鬼天气真是热死了,再这样下去,恐怕老子要归位。”一个童稚的声音愤愤的说道。只见土路旁的大树下坐着两名少年,他们正倚靠着大树,借着它的树荫昏昏沉沉的打着盹,那说话的顽童年纪较大,看上去大约有八、九岁左右,身材纤细、皮肤蜡黄,高鼻梁、小眼睛,一头乱蓬蓬的短发如同枯草一般,额头上、鬓角旁渗出几丝汗水,脸上的表情显得很不耐似的。

“白哥,你就别抱怨了,这天气又不是我们能做主的,所谓心静自然凉嘛。不过,真的希望现在能下一场豪雨,带走几丝燥气。”说话的是那乱发顽童身旁的那名年龄稍小的男孩儿,和被他称为白哥的顽童比,他的模样就要俊俏的多了,肩膀上披着一件干净的布衣,皮肤白皙,大眼睛、双眼皮,微长的黑发整齐的梳理在脑后,年纪大约七、八岁左右,比先前那顽童要矮上一些。

白哥瞥了说话顽童一眼,哼了一声,道:“行了,轩仔,你说话别那么文邹邹的好不好,听着别扭。你们家条件也不怎么样,你小子却非要天天哭着去上学,在咱们这个鬼地方,上学有什么用?我看啊!你还不如和我一起去砍柴,这样也能贴补些家用。”这两个孩子都是附近村落中的,白哥名叫谭少白,父母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已经去世了,只给他留下一间夏天不能遮雨冬天不能挡风的茅屋,一直受村中一些好心的村民接济才能活下来。

现在他每天以打柴为生,用自己打来的柴和向村民们换些食物。被他称为轩仔的顽童和他同村,名叫谭瑾轩,两人一起长大,是最好的玩儿伴,谭瑾轩家的条件比谭少白好不了多少,他父母只是依靠种植村旁一块薄地勉强维持着生计。像他们这些穷人家里的孩子,成熟的都很早,虽然还不到十岁,但却总把自己当大人看,连说话的口气都尽量去模仿大人。

听了谭少白的话,先前还一幅文质彬彬的张昊顿时露出了原形,嘿嘿笑道:“白哥,我怎么说也跟那老学究学了几天书嘛,让我拽拽文又怎么了?这样才能显示出我的水平啊!打柴我才不干,你也知道,我是最懒的了,除了吃饭睡觉以外,别的什么都不想干。”

谭少白在轩仔的头上敲了一下,笑骂道:“就知道你小子是这样。什么想多学些东西,分明是不想干农活的借口,我看,你认识的字也未必能比我多几个,咱们兄弟加起来,西瓜大的字恐怕也装不满一箩筐哦。”

谭瑾轩微怒道:“再敲我的头我就跟你急,我可是有远大理想的,虽然偷懒是个很主要的目的。”

谭少白嘿嘿笑着凑到谭瑾轩身旁,在谭瑾轩警惕的注视下,又是一记敲到他头上,力道明显比刚才那一下要大。谭瑾轩哎呦的叫了一声,猛的扑了上去,两人在互相攻击的粗鄙言语中扭打在一起。谭少白的力气明显比谭瑾轩要大一些,一会儿的工夫,就将他按到在地,嘿嘿笑道:“服了吧。”

谭瑾轩虽然被制,但嘴上却不肯认输,哼了一声,心有不甘的道:“天气太热,我怕你太热才让你的,这都看不出来。”

谭少白撇着嘴将谭瑾轩推到一旁,抹了一把头上的汗水,坐倒在大树下,道:“你小子总是有的说,太热了,不和你闹了。对了,刚才你说你有远大的理想,是什么?说来让我听听,看你那理想有多么远——大——”

谭瑾轩得意的道:“我的理想当然很远——大——了。”神秘的凑到谭少白l身旁,低声道:“老大,你还记得村里福爷爷说的那个关于神仙的故事么?我可有准确的消息哦。”

谭少白心中一惊,坐直身体,谭瑾轩口中的福爷爷是村子里的故事王,经常会讲一些希奇古怪的故事逗孩子们玩儿,其中有一个关于神仙的最为吸引他们,谭少白怪异的看着谭瑾轩道:“你小子不是失心疯了吧,那根本不可能是真的啊!哪儿有人能够会飞的。”

谭瑾轩道:“怎么没有,一定是有的。我的理想,就是和那些仙人一样,能够学会飞的本领,那时候,天地还不是任我们遨游么?大约在一年以前,曾经有两个穿着华丽的人来到咱们村子里,都骑着马呢,他们好象是从远道而来的,正好到我们家要水喝。你也知道,我老爸是很好客的,殷勤的招待了那两个外来人,那天我正在家睡觉,听到有外人来了,就跑出来看热闹。正巧听到那两人的谈话。以前我也不相信有神仙的事,但听了他们俩的话,我才知道那确实是真的啊!他们说,就在离咱们这儿百里外的匹帽山中有一个什么门派,那里就生活着一些仙人,他们此次前来就是去拜师的,那门派中有许多神仙都会飞哦。听那两个人向往的语气,一定是确有其事的。”

听谭瑾轩说到这里,谭少白顿时来了精神,瞪大了眼睛道:“真的假的?真的有神仙啊!”

谭瑾轩洋洋得意的道:“当然是真的了。那两个外来人还说,这个门派每五年收徒一次,好象没什么特别的要求,只要认字就行,连年龄都没有限制。要是能当神仙那该多好啊!想吃什么、喝什么,随手一变就有了,嘿嘿,那种生活最适合我这样好吃懒做的了。法海,你现在知道我为什么会去和老学究学写字了吧。”

谭少白已经被谭瑾轩的话惊呆了,就连谭瑾轩叫他最讨厌听的外号他也没有注意到,他从没想到,谭瑾轩的理想竟然是这么远大的。

谭瑾轩看着海龙那目瞪口呆的样子更加得意了,拍了拍他的肩膀,道:“法海,这可是我的秘密哦,要不是看在你是我最好的兄弟份上,我才不会告诉你呢。怎么样?从现在开始和我一起去学认字吧,再过个四年,你十三岁、我十二岁,我们就一起去那个什么门派拜师好了。说不定学艺几年,我们就能衣锦还乡了呢,再回到村子里,我就变一座金山给爸爸妈妈,让他们也享享福。”想到得意处,谭瑾轩不由得哈哈笑了起来。

谭少白眨了眨眼睛,喃喃的道:“要是到那里拜师的话,他们管饭么?只要能让我吃饱,我就跟你一起去。”对于传说中的神仙,他又怎么会不向往呢。

谭瑾轩道:“当然会管饭了,而且应该吃的很好呢。福爷爷不是说么,神仙都是吃仙果喝琼浆的。和我一起跟老学究认字吧。等我们双双成仙后,就算想当个皇帝,也不是不可能啊!”

谭少白挠了挠头,道:“不是四年以后呢么?再说吧。这么虚无缥缈的事我才不信。”嘴上这么说是因为他看着谭瑾轩得意的样子心中有气,其实他已经信了几分。

谭瑾轩颓然道:“白让我浪费那么多吐沫,就知道你没什么大志向,即使你和我去了,恐怕人家也只会收我不会理你呢。”

谭少白勃然色变道:“你他妈的说什么?我不如你?除了长相以外我哪点不比你强,哼,你那张小白脸有什么好。不就是去拜师么?好,我跟你去,到时候,只不定谁被人家退回来呢?明天早上我打柴后咱们就一起去学写字,我可是全村最聪明的人。”

谭瑾轩心中暗暗偷笑,从小一起长大,他当然明白以谭少白好胜的脾气是最受不了激的,搂着谭少白的肩膀,抖了抖手中沾了不少泥土的布衣,嘿嘿笑道:“好啦,全村最聪明的人,走,去我家吧。我家还有一些红薯,今天有你吃的了。”

谭少白对红薯显然比对神仙更感兴趣,一双小眼睛中顿时光芒大放,“哇,有红薯吃了,太好了,这些天我吃糠吃的连屎都快拉不出来了。终于可以改善生活了,走,快走,去你家吃红薯喽。”两人笑闹着朝不远的村庄而去。

四年后。毘帽山脉。

毘帽山脉地处西陲,远离中原近万里,山脉由连绵起伏的七十二座山峰组成,每一座都高耸入云,其间奇峰怪石、山中流泉随处可见,变换莫测的云海仿佛成为了它们之间的桥梁似的,缠绕于诸峰山腰之处,下雨天一直会有云盖着山顶,毘帽山脉之名也由此而来。

青云宗,坐落于毘帽山脉之中,乃天下七大修真宗派之一,只是由于地处偏僻,其影响力远不如中原的其余三大宗派。但其历史之悠久却为各修真大派之冠。相传,万年之前,青云祖师坐于匹帽山脉主峰接天峰顶悟道,得成升仙,并留下了大量修真宝典。千年之后,数名有缘之人无意来到那里,得到了青云祖师的手札,为了感戴青云祖师,他们在这里建立了青云宗。平曰里,青云七十二峰完全被青云祖师留下的仙阵所围,外人来此根本无法深入其中。

今天,又是五年一度的青云宗收徒之曰,接天峰顶射出万道霞光,云雾缭绕的七十二峰仿佛发生了变化似的,雾气渐散,一条条蜿蜒小路出现在山脉外围。只要通过这些小路,就能直接达到青云山脉外围十二峰,那里,将是收徒测试之地。

青云宗收徒的要求比其他六大宗派要严的多,每次收徒都有众多报名之人,但能够通过测试的却寥寥无几。本来这里就原离中原人迹稀少,再加上条件苛刻,前来报名之人越来越少,数千年前上万人前来报名的鼎盛时期已经不在,五年之前的报名人数连一百都不足,最后通过的,更是可怜的一个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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