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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女儿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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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墨恒喝得有点儿微醺,路上经风一吹,头痛。鸡肝酒、鸡杂酒的后劲儿很大。

  馨儿正倚门而望,上前搀扶,关切地道:“大哥,你喝多了。”

  “我没喝多。”水墨恒嘴里呼出的是酒气,“这酒好喝,真是好酒!”

  馨儿将水墨恒拉进屋,扶上床,又帮他脱掉靴袜,除去外套,然后打来一盆冷水,替他擦了把脸,用毛巾敷在他的额头上。

  水墨恒昏昏沉沉睡去了。

  馨儿在旁守候,含情脉脉地凝望着,怯生生地用手摸了摸水墨恒的脸颊,心儿没来由地一阵乱跳,脸色绯红,慌忙撤手。

  “娜娜。”水墨恒恍恍惚惚,嘴里突然迸出两个字。

  “娜娜是谁?”馨儿一愣。肯定是个女子的名字,可是与大哥相处这阵子,也没听说他有过女人呀。

  “你是我的女人,不要离开我。”水墨恒喃喃道。

  馨儿的心像被针扎了一下,情绪突地低落下来,叹了口气:“原来大哥早有了心上人。”

  正准备将水墨恒头上的毛巾除下来,回房睡觉去,水墨恒一把抓住她的手,道:“娜娜,别走,留下来陪我。”

  “大哥,我是馨儿。”馨儿挣扎。

  水墨恒用力一拉,将馨儿紧紧搂在怀里,生怕她跑掉似的,带有几分凄凉的味道,诉说道:“你知道我想你想得有多苦。”

  馨儿的心跳急速加快,既高兴又感伤,晶莹的泪花不自觉地滴落到水墨恒的脸庞上。

  水墨恒猛地一翻身,粗鲁地将馨儿压在身下。

  馨儿脑海然混乱,正欲张嘴呼喊。水墨恒的嘴霸道地顶了上来,将她的樱桃小嘴堵得严严实实,手跟着滑入她的衣裳里,恣意地爱抚着里面腻滑丰盈的小腹。

  馨儿身子颤抖,似是着了火,嘴上咿唔作声,缺氧一般,脑子一片空白……

  ……

  翌日清晨,水墨恒醒来。

  发现馨儿躺于身侧,正自安然熟睡,俏脸隐见泪,但又似充满狂风暴雨后的满足与安宁,散发着令人夺魄的潋滟风光。

  卧槽!

  水墨恒知道昨晚做了坏事儿,心中不禁怦然一动。

  忍不住微微掀开被子,一股清香飘入鼻端直至心田,只见馨儿脸型极美,清秀无伦,眉目如画,嫩滑的肌肤白里透红,粉藕般雪白的手臂动人心弦。

  再一掀,床上呈现片片落红的遗痕……

  水墨恒心满意足地盖上被子,定是酒后糊涂,夺走了馨儿宝贵的第一次。

  想到这儿,心中又不免有了几分欢喜,可望着馨儿脸上隐约可见的泪痕,几分愧意又自心底油然而升。

  好久没碰过女人,昨晚抱着馨儿的时候,朦朦胧胧之中似乎将她当作后世的暗恋对象肆意挞伐……

  暗恋对象?此情必须忘掉,必须翻篇。过去只是人生经历的一部分,不能成为人生的负担。放下负担,才能奔向新生命。更何况现在身处另一个世界。

  其实,馨儿昨晚的哭,哪里只是身上之痛?

  当水墨恒拥抱她、抚摸她、亲吻她、侵入她的时候,嘴里糊里糊涂地呼喊着别的女子名字时,她的心在滴血……

  那种痛,身上的痛与之相比,又算得了什么?

  可惜水墨恒只知道作为一个男人,夺去了女孩儿的第一次所带来的疼痛,却没有意识到趴在一个女孩儿身上,把她当作另一个女人所带来的巨大伤痛。

  望着馨儿的俏容,水墨恒不由怜意大生,将她脸上的泪痕轻轻擦去,又吻了吻。

  “大哥。”恰在这时,馨儿的睫毛微微一颤,醒了。

  “还痛吗?”水墨恒抚摸着馨儿的脸颊,轻声问。

  馨儿摇了摇头,旋即又含羞地点头,稍顿了顿,又摇了摇头,脸色通红,连耳根、玉颈都犹似火烧一般,红透了。

  “放心,大哥下次不会那么粗暴用力,昨晚是因为酒后糊涂,你好好再睡一觉吧。”水墨恒又是一阵轻吻,额头、眼睛、鼻子、耳朵、嘴巴,吻了个遍。

  馨儿很想问“娜娜”是谁。可想了想,又觉不妥,将话噎了回去。借着水墨恒的肩膀,坐了起来,只感下身一阵痉挛,痛!嘴上却深情地说道:“大哥,其实昨晚馨儿很开心,一辈子也不会忘记那痛楚的快乐。”

  水墨恒又是一阵吻。

  “大哥是否还想要馨儿?”馨儿含羞怯问。

  “你还行吗?”水墨恒不忍,柔情似水道,“馨儿好生休息,我与殷大人商议事去,晚上回来让你做一个世间上最快乐的女人。”

  “能陪伴在大哥身边,馨儿便是世间上最快乐的女人。”馨儿像个小绵羊,依偎在水墨恒的怀里,“大哥去吧,我等你回来。”

  水墨恒容光焕发,吻别馨儿,满怀激情去见殷正茂。

  ……

  殷正茂一样神采奕奕,拉着水墨恒的手,啧啧道:“水御史,昨晚真可惜,没与老子同行,那女人,真他妈有味儿。”

  水墨恒感觉殷正茂这个人,第一眼看上去很粗,动不动老子上老子下的,但真正交往起来,却粗中有细,率性洒脱,是不拘小节的那种人,遂回之一笑,得意地说道:“才不呢,我尝的是雏儿,你那再有味儿也不及我的馨儿。”

  “啊?”殷正茂张大嘴巴,不可思议地问,“馨儿不是与你一道从京城来的吗?”

  “是呀。”

  “那她还是个雏儿?”殷正茂哈哈大笑。

  操,你以为是几百年后哩,处女还得从小学生中找。

  调侃过后,殷正茂将笑容收了收,问:“皇上派你来督军,你看这一仗该怎么打?”

  其实,水墨恒生平压根儿没打过仗,千里迢迢跑到广西,主要是想取得一份军功,好在朝廷树威。

  但想着打仗与打架一样,若想打得赢,首先要自身过硬,不仅会打,而且不怕挨打,于是回道:“仗不慌忙打,先得治军。”

  “好!果然英雄所见略同。”殷正茂一拍大腿,像遇见知音,“难怪如此年轻便得张居正举荐,又得皇上青睐倚重。李延带的兵软弱懒散,只会欺民不会战斗,急需整治。没有一支像样的军队,对付叛民绝无胜算。”

  若将皇上的真实意图告之,不知这位总督大人会不会吐血?

  不过直觉告诉水墨恒,殷正茂打仗肯定有一手,就像惩罚巡检黄自雄、喝酒泡妞儿一样,绝对堪称爷们儿。当即奉承一句:“有殷大人在,荡平叛贼指日可待。”

  殷正茂眉头一紧,面含愁容:“也不乐观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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