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邻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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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的晨曦较为温和,很适合早起晒太阳。

思萤抱起无争走到院子里,将无争放到曾韵做的摇篮里,慢慢摇着,嘴里还时不时哼着这方的童谣。

曾韵坐在轮椅上,将刚配好的药材,放进磨槽里,磨成粉。

落殇慢吞吞地走了出来,站在门,望着他们,他们还真像一家三。

“若欢,你终于出来了,家伙一直盯着门看,盼你出来。”思萤笑道。对摇篮里看到她出来笑的灿烂的无争做了个鬼脸。

落殇走了过来,轻轻点了下无争的眉间,宠溺道“家伙,以后娘走了,你也要对这个娘这么好。”。

无争随她的话,呆萌地望向思萤,双手双脚乱挥,甚是惹人爱。

“你真的不多留一个月吗?至少要等到无争满百天了再走啊!”思萤道。

落殇做了个不要的手势,坐在无争的摇篮边摇了起来。无争很聪明,她什么他似乎都听得懂,性子也随了他爹,若是她在这待太久,他会黏她黏得更紧,再大点他就忘不掉他的亲娘。倒时候,就算她要走,也无法心安地走。

许久,阳光渐热,落殇将摇篮上的帘子拉了下来,遮住太阳,无争那时已经熟睡。

“萤,曾大哥,无争拜托你们了。两年后,等无争不记得我了,我会回来看他的。”。落殇道。心中一沉,泪水还是不争气地落了下来。

“唉,也罢,好好照顾你自己,以后有什么需要的,尽管回来,这里好歹也算是你的家了。放心,我们会照顾好无争的。”。曾韵淡道。

落殇擦掉眼泪,微笑着对思萤曾韵做了个谢别礼,转身望了眼睡熟的无争,便离开了。

原来作为一个母亲,离开自己的孩子,这痛比离开了他还要痛啊。突然明白,当年为何她错杀了娘,娘死前还怕她伤心,一如以往般微笑着不是她的错。

离开无争后,落殇在离他们十里外的偏僻村落安了家。落殇租了间看着还算好的院子,过着看似还正常的生活。平时以给人看病卖药为生,抄抄书信赚点钱。偶尔心情不好,累了,就以远方亲戚的身份,看望无争。

这样闲适安宁地过了五年。

和以往一样,正逢赶集,落殇在离村落七八里远的镇摆了个摊子给人看病卖药。为了摆脱这方街边混混的骚扰,落殇故意用自己配制的药水将自己暂时毁容,然后戴上面纱。

“姑娘,我给你开几副药吧!平时多炖点雪梨喝喝,这有利于缓解你的喘疾。”。落殇拿出纸笔,写了一张药方。

“哟,这位姑娘,你又来看病啊。”。

落殇心底一个无语,只要是这位姑娘来看病,准会招惹街头霸主。没办法,她是这镇为数不多的美人。

那霸主牙边咬了根糖葫芦,一副自认为自己很帅的模样,身后跟了三个装腔作势的混混。

随后,他一屁股坐在摊桌上,墨汁沾了她一身,直接忽略她,面对看病的这位姑娘,伸手就是调戏。姑娘被惹得一个劲地狂咳起来。

“这位公子,有话好好,你快下来,这样有失风度。”落殇干干笑道。

“闭嘴你个丑八怪,别妨碍老子的好事。”霸主怒道。

话毕,掀桌,强行将那姑娘拉走。

落殇心底一叹,眸中一冷,从袖中抽出三根银针,暗自使力,正好将他身边三个帮他的混混绊倒,很快就围来很多人。

这霸主是这个镇上大家官户,背后势力不弱,平常的人一般不会去招惹。即使他来抢夺,大家都睁只眼闭只眼。为了在这生存下去,落殇同他们一样,睁只眼闭只眼,总之能避免,她绝对无节操地装柔弱。

霸主见势不对,猛然回头,落殇装作什么没做,害怕柔弱的样子。

“是你刺的。”那霸主渐渐靠近她,一副凶巴巴要吃人的模样,他左袖中的短剑已出鞘几分。

落殇被他逼得连连后退,见他眉间有杀气,落殇压制的杀人欲也渐起,挣扎一番,她放开了拳头,还是选择了去伪装。

“是我刺的。”。人群中传来一个少年带着稚气的声音。

众人闻声,齐刷刷盯向一个地方,大家给他让了个道,映眼,便见一个十岁大的白衣少年,少年似乎患有眼疾,不能视物。

他给她的感觉倒是好熟悉,然而,正在想他是谁时,眼睛瞟到一处,便看到站在他身后不远处的白衣男子。刹时,落殇整个人一怔,眼睛睁的老大,呆若木鸡。随即,她眼睛发酸,眼泪一个劲地漫上她的眼眶,沉寂多年的心痛感猛然袭来。

这一别,已是五年,他还是那般绝世俊美,只是那双淡然曾温柔过的眼眸,变得有些清冷。那十岁白衣少年正是长大后的封宸,想当年,他还是个五岁大的屁孩,如今已是个少年了。

落殇转过身,抹掉掉下来的泪水,蹲了下来,心慌手抖,连捡地上看病的用具,都拿不稳。

随后就听见那霸主哇哇鬼哭的嘶吼声,与那三个混混落慌而逃。

众人纷纷散去,只留下脏乱的摊子。那姑娘许是太过于害怕,不知何时已走了。

落殇收起以后要用的东西,在他俩没发现她身份的情况下,遮遮掩掩,脚重千金,低头走过他们身边,落荒而逃。

“走到哪都有街头霸主,这民间的官府还真腐败。”封宸道。

无意听到,她表示赞成。

萧墨弈的目光一直没有离开鬼鬼祟祟,落荒而逃的她。落殇虽然没有回头对上他眼眸,但以她多年做死士经验,他的视线绝对没有离开过她的身影。

他一出现,她的腿脚都不听使唤了。因为泪水模糊了她的眼眶,落殇走路时,还不停撞到其他行人。

千万万语,最想的还是,我好想你。

封宸从地上拾起方才我写的药方,眉头一皱,道“真的是她”。

“嗯”。

……

落殇从地上爬了起来,眼睛不聚焦地望着刚破皮的手掌,这已经是回来的途中,第三次不心摔倒了。

到家时,已是正午。

“阿欢,你回来了。”租给她房屋的陈大娘子总是在她回来时,会这么问一句。

落殇勉强对她微笑。

“怎么了,眼睛都哭肿了,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是不是受欺负了,谁要欺负你,你给大娘子讲,我帮你去教训他。”陈大娘子道。

落殇笑了下,道“没事,就是今天看到一个老婆婆,想娘了。”。落殇胡扯道。

“唉!”陈大娘子叹了气。

落殇见她没话了,便向自己的院子方向走去。

“对了,阿欢,以后你住的那个院子和旁边空着的那个院子,有个公子出高价买下了。那位公子不介意你还住在那,以后,你付住房的钱,给那位公子就行了。”陈大娘子笑道。眼中甚是喜悦,想必赚了一番。

落殇有些无奈,也不知道哪位公子想不开,来这穷山恶水的地方买房子。

她应了声,正要打开院子的门。

“姑娘,请问这是凤宁山吗?”。身后传来一道低沉的男人声,这声音她思念了无数遍,又怎能不知是他。落殇愣了下,连忙将腰间的面纱抽出,戴在脸上。

“是,是凤宁山。”。落殇淡定转过身来,声音都哑了,红肿还未消退的眼睛,再一次酸痛起来。

他面无表情地望着她,她故意避开他的直视,见他一片淡然,她便放下心来。

“多谢姑娘!”他的声音有些微冷,话毕,他牵着封宸向隔壁院子走去。

落殇心里一阵惊慌,又是一阵心喜。还好,他没认出她,不然他俩都尴尬。话又回来,他的妻子怎么没和他一起,而且他又这么巧来到这,还买下这里的房子。

落殇摇了摇头,觉得自己又开始幻想了,立马打消心中自恋的念头,或许他先来探路,他娘子过几天来,住在这,只是图个清净,半个隐居。

也好,至少还可以在这看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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