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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四章 夹鞋儿的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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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夏的尸体老妖派人拉走了,他并没有和我们说明,要运去哪里,我们也不会问。

小夏的住处,在我和程莎找到时,里面的电脑空空如也,房间里没有任何他所说的资料,看来他提前销毁了。

电脑拿回去让技术部试着恢复下数据,看能不能成功。

其他,一无所获。

……

从老单的房子里搬到老妖给我们安置的新家,整整用了一天时间。

老妖又派给我们一辆奥迪A6,用它搬家。

新房子很大,一百三十平的空间,让我们和程莎有了各自的私人活动范围。

……

整理物品时,看到了曹婶子用来夹鞋垫儿的那本发黄的厚书,顺手放在了床上。

……

日子步入正轨,我和程莎经营着店铺,更要启动一系列的调查工作,明的暗的一起上。

去了趟沈阳,用了一周时间把那间当铺梳理清楚了,二人便又返回北京。

这天,店里生意一般,两个伙计去后院整理仓库。

程莎这段时间晚上总显神神秘秘,和谁在煲电话粥。

他的双颊竟如怀春的少妇,妥妥的情思睡昏昏后的晕红。

我太不习惯他越来越严重的男儿身女子相儿。

……

手机突然响了,是老妖的电话。

老妖也许出于和我比较熟悉的缘故,通知任务的时候往往打给我。

他告诉我们,那家神秘医院有了消息,它在南戴河…….

我听得有点懵逼。

老妖干净利索,任务当然是叫我们亲去调查,说完,没等我回应就把电话挂了。

当我转告给程莎时,他也一脸不解。

医院在南戴河???

老妖口授了地址……

…….

北京的五月气温破记录在飚到了三十度,俨然夏天早到。

和程莎商定,后天一早开车去往南戴河。

明天,早预定定好了的,老单请我们吃饭,说是庆祝关爷七十五岁大寿。

这,是个机会。

一年多了,老家伙居然还健在,我们必须去会会他,这也是任务之一。

“哎呦,我说,关老头儿活得挺滋润的,没闹出啥幺蛾子吗?老单没觉出有什么异样?”

程莎也感到惊奇。

“我们过去看看不就知道了。”

……

事儿集到一块儿了。

程莎吃完晚饭,出去逛街买衣服,为明天的宴会整行头。

非要拉我去同去,我铁了心死活不奉陪,他一个人气哼哼地扭着腰甩门走了。

一个人躺在床上,想着下一步的任务,不知不觉拿起一直扔在床上的,曹婶子那本夹鞋样儿的厚书。

随便瞎翻着,心里却想着另外的事情。

咦?

怎么……

急忙翻回到首页,仔细看着用毛笔小楷竖行书写的繁体黑字儿。

“同治甲戌,是年冬……”

我的天呐!

如果从右到左按正常竖行书写习惯来阅读,这本书只是练字书,每一个字连不在一起,整篇没有任何句子,更不具有意义。

但是,我的天呐。

我突然发现,要是从右手第一个字起,斜着成行,再来读,它就是句子!!!!

第一个字独自为行,第二行两个字,第三行三个字……

我立刻坐了起来,捧着书,认真看着。

“同治甲戌,是年冬,余逢难与阴山,得一上古帛书,上书一方秘术,曰起死回生术。余病体康复,携帛书至归化,供友献仁少东家观之……”

等等……

献仁?嘶~,好熟悉……

想起来了,我祖爷爷的名字叫献仁,全名儿齐献仁……

这书是曹家祖上写的日记吗?

为什么不按正常习惯书写,非要掩人耳目,斜着来读,莫不是隐着些秘密不成?

我怀着无比期待的好奇心继续往下读,读得很慢,不光是因为斜着成行,繁体字,有个别的我不认识,需要查一查。

但是梗概看明白了。

确实是曹家祖先写下的。

他讲了在同治甲戌的冬天,他和小驼队雪夜宿在一山洞里,半夜出来解手,遇到一个从坑里爬出来的人,他救了这个人之后,一群狼从坑里跟了上来,把那个人活活给咬死了。

那人临死时,给他手里塞了一卷东西……

接着群狼袭击了整个驼队,除了他烧着骆驼的尾巴,杀出一条血路逃了出来,其他人都被狼给祸害了……

大雪天的,他浑身是伤,虽然逃了出来,却被冻晕在雪地里。

大难不死,幸得一队人马临晨时分路过,碰到了冻僵的他,救了他。

这队人马不是北方人,是云南哈尼族人,为首的正是哈尼最大的世袭大土司的二锅头。

他们是大土司的马帮,来这里做茶叶生意,返回的途中遇到了他。

二锅头把他带到了客栈,一路上马帮里的哈尼郎中帮曹家老祖用雪擦拭冻僵的手脚,但还是没保住他的指头……

马帮要在镇上的客栈住一个月左右,他们以这儿以轴心继续他们的生意,一方面把春茶和鸦片定出去,另一方面,他们要从老毛子的手里买一些火器带回寨子。

曹家老祖曹有用失去了六根手指,两根脚趾,总算命大活下来了。

治好了冻伤,向马帮仁义的二锅头辞行,并报上自己东家的商号,说后会有期,回去定禀明东家,报答二锅头的救命之恩。

哈尼人真够义气,给曹家老祖带了点散核碎银子,一匹马,目送曹家老祖走了。

…...

哈尼人?

我突然想起达飘来了,他也是哈尼人,不知道现在达飘怎么样了,他同样是我和程莎的目标……

……

曹家老祖回到归化的商号,掌柜的和小少爷高兴坏了,他们都以为那回走货的人全被儿狼给祸害完了,虽然后来在那个洞里没发现曹家老祖的衣服和残骸。

曹家老祖把他的遭遇一五一十地说了,但是他隐瞒了帛书一节。

掌柜的听了,甚是感谢那队马帮,说有机会一定当面致谢,顺便帮他们出出货。

……

曹有用等得和三少爷单独在一起时,他这才拿出那卷帛书,把来龙去脉说了一遍。

他们之间无话不说。

三少爷是个软性子,软而固执,还稍带着蔫儿坏。

曹有用是个忠实的跟班,他的唯一的好友,三少爷就是他的主心骨。

三少爷想点子,他来执行,打懂事起,他们就磨合出了这种默契的定制关系。

三少爷把那帛书捧在手里,眯缝着眼睛看了半天,最后双眼起睁,褶褶生辉。

“这,是个好东西,我们要发财了…...”

至于上面所书的那些个字,他识不全,不过这不碍他对帛书本身价值的判断。

“你是说,它很值钱?”

曹有用疑惑地问。

“嗯,你是大难不死后福将至了……”

曹有用直愣愣看着他的好友,他已经习惯了他的朋友,每次都用高深莫测的腔调说话。

正如老东家常骂他三儿子的话:一天没个正形儿,四六不着边,屁股夹个死耗子装做个打牲的…...

不过,他与老东家的区别是,他信任且崇拜三少爷,觉得他身上那种软狠而模棱两可的特质非常迷人。

“既然这么精贵,你保管着吧。”

曹有用就是这么诚直,就是这么对朋友绝无仅有的信任。

过了几天,他的朋友,神秘兮兮地把他叫到一处无人住且布满灰尘的小偏房里,眼睛闪闪发亮,脸凑到曹有用的近前。

“你猜,这帛书上写着什么?”

他慢吞吞地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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