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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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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朋友

来去如风的草原人,因为其悍勇善战,曾一度给了帝国巨大压力。但随着大周数代英主名臣的努力,草原雄鹰在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后,终于选择向中原真龙低头。

大周开放了边市,准许与草原贸易,并给可汗以册封金宝。做为代价,草原帝国向大周称臣,周朝于广阔的草原上建立了都护府,筑城移民,同时将大量草原百姓内迁于腹里地区,昔日的草原帝国,成为大周版图的一部分。

作为效忠的表示之一,昔日的可汗会选拔草原上最为优秀的战士组成一支近卫军,用来拱卫大周京城。这些士兵是从数以十万计的战士中选拔而来,人人战技高超,被称为选锋军,正式番号则是神策左军。其领兵将领,则一向是阿史那家族的嫡系亲属,以草原可汗的子弟统领草原大兵,视为对这些归附武力的优待。

阿史那斯杰,就是这一代可汗的次子,因为武艺将略,俱为族第一,而被选来做这支人马的首领。其一张宝雕弓加上一口天狼宝刀,曾在军中大较中大出风头,为天子赏识,亲赐名永忠。接下来,还准备赐其武姓,在京城军班中,算是个极为重要的角色,柳长安也不曾想到,居然是这么个大红人,来到自己门上。

阿史那以及部下的态度,也就很容易理解。军中最重袍泽情义,柳长安的计谋,导致两名左军士兵被擒,不光是丢了阿史那的脸,更让这些士兵感觉同族被这个书生陷害了,对他能有好脸色才有鬼。那种杀气,也不是伪装出来的,如果不是有王法,如果不是在京里,他们或许真的会杀人。

摆出这个阵仗的阿史那永忠,显然也对柳长安不满意,不过他既然已经归附,就不能再摆草原上的脾气架子,对大周的读书人,也不敢招惹。摆个阵仗出来吓吓人,最好是能看到这个书生屁滚尿流的样子,那就最好不过。至于说打上一顿,或是找麻烦之类,阿史那永忠倒是不会做,也不屑于做。草原男子遇事直来直去,他如果很的想出气,早就自己拔刀了。

等到分宾主落座,柳长安发现,家里是该雇个佣人了。因为没有下人,阿史那始终没人招呼,估计连喝的水都是自己烧的。好在他在草原上放牧打猎时,这些事也是自己操持,倒不觉得苦。对于柳长安方才的反应,遗憾肯定是有的,但更多的却是顺眼。这些人骨子里尊崇强者,即使是书生,他也喜欢胆子大一些的。

“当年到草原宣读诏书的使臣,是杜文忠公,我的爷爷,就摆出这样的阵仗来,想要吓他。没想到杜公视甲兵如无物,昂首入帐宣旨,面无惧色。我爷爷后来问他为什么不怕,他说自己是天朝上国的天使,怀中持有天子圣旨,身后是大周圣明天子和百万雄师,而我们有的只有些刀剑弓马,何足惧哉?从那次之后,我爷爷就下顶决心归顺大周,说只看这些大臣,就知道大周不是我们所能招惹的。今日柳公子的胆色不逊杜文忠,倒是我做事有些孟浪,请柳公子不要见怪。”

阿史那永忠生的很是威武,但却不是个粗鲁之人。事实上,在他的家族里,他向以喜好汉学,嗜好诗书闻名。若非如此,家里又怎么敢派他带兵拱卫京城?因此与柳长安沟通起来,两下都没什么障碍,也都比较好说话。

两名人犯果然被安乐公主送到神策左军的军营,阿史那永忠的应对,则正是柳长安分析中,最为上上之选,将人犯送回公主府,请公主发落。看来,整个草原民族目前而言,并没有对抗大周天威的打算,阿史那永忠的自我定位,也很清晰。自己是大周的一员武将,而不是什么草原的少可汗。

“我送人犯到公主府,才知道,把人犯送到军营而不是控鹤监,是柳公子的主意。所以我冒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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