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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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菊带着璇儿,一路颠沛流离,终于在八月十五之前,赶回了平城。

一路十分顺利,展风飞异常贴心,妥妥地安排了侍卫和仆人,找了最舒适的马车,沿着宴国的直道,一口气便到了并州,交给满禄。

满禄正一片痴心,等着文锦说服若离到并州视察,便也十分巴结,听说赶时间,一刻不停就送到了边境。

此时的边境,并未封锁,正在热火朝天的互市,守军接到通报,第一时间就通知了拓巴忍,拓巴忍将墨菊招至府中,简单询问了文锦的情形,又问了墨菊的用意,心中倒踌躇不已。

文锦逃到宴国,而且颇得宴国礼遇,不仅自己知道,估计京城都传开了,这种消息,往往是传的最快的,何况朝廷,必定在广固有自己的谍报网络。

别说朝廷,自己在平城和广固,何尝没有探子?

令他奇怪的是,征宪,竟没有派人去广固,追杀文锦,

虽然追杀,不一定有效。

文锦的用意,他当然知道,但有的话,他如何敢对墨菊讲,因此,看着略显疲态的墨菊,他只是轻声劝道:

“你要想清楚了,你回平城,回文锦府中,我可以堂而皇之送你,朝廷也不会阻拦,但,你要想出来,可就没机会了,你要是现在反悔,我送你回广固,应该不是问题。”

话,当然是善意的,可拓巴忍,岂是婆婆妈妈之人,他,在试探墨菊的决心。

“多谢大帅关心,可奴婢是一定要回去的,公子说了,小姐离不开璇儿,奴婢,也放不下我男人。”

墨菊轻轻摇着怀里的璇儿,神色有一丝凄凉,更多的,是坚定:“何况,我答应了公子,奴婢就是死,也要把璇儿平安送回去。”

拓巴忍笑了,文锦如此安排,说明已经识破征宪的圈套,能忍夺妻之恨的男人,必定是气吞山河的男人!

慕华彦,你的儿子,还不错!

至于墨菊,想小姐,想男人,人之常情;重情义,重承诺,非同常人,

墨菊,值得信任!

“好吧,你既如此说,我帮你,放心,一定把你二人平安送到平城。”拓巴忍缓缓起身,走到门口大声吩咐:“叫拓巴乌。”

又走回墨菊身边,看着她怀里熟睡的璇儿,粉嘟嘟的脸庞,身上飘着阵阵奶香,拓巴忍真想一把夺过,狠狠亲上一口,可从墨菊怀中抢孩子,毕竟,太轻薄了。

那不是人干的事儿!

拓巴忍当然是人,却是老人,便伸出双手,墨菊便把璇儿递到他手上,这一点肌肤的接触,除以拓巴忍的年龄,可以忽略不计。

拓巴忍看着怀里的璇儿,慈祥地笑着,沧桑的脸上,布满岁月的沟壑,眼睛,眯成一条缝,像极一个干瘪的老头,只有眼眸深处那道光,仿佛来自鸿蒙之初的第一缕朝阳。

“告诉燕子,好好活着,相信文锦,相信天下人。”

仿佛不经意似的,拓巴忍却传递了最重要的信息。

墨菊撇了撇嘴,话倒是说得漂亮,你手握重兵,还不如带兵杀入平城,救出小姐来得实惠。

“奴婢一定带到!”墨菊起身,蹲身福了一福。

终于又回到烟火的平城,去冬,今春,过了夏天,又到了秋黄的季节,平城的秋天,依然是最美的,满街飘零的黄叶,又到了赏菊的时节。

墨菊,心中有一丝胆怯。

千里送主回京,当然是第一目的,可心中最想的,还是自己的男人,可是,他还好吗?死了那么多人,他陪老夫人回京,公子又是天下第一逃犯,他,能逃过一劫吗?

过城门,有一点紧张,然而,无人盘问,墨菊坐着马车,身后是虎啸军派出的护卫,耀武扬威就进了城。

墨菊,甚至有点得意,公子的朋友,都是这么有面子的。

马车行驶在繁华的大街上,秋阳静好,车帘都已掀开,两旁是零次栉比的房屋,身后,是快速退去的青石砖,前方,是一方蓝蓝的天,天上,没有一丝云彩。

秋高气爽,人世的沧桑,在苍穹之下,不过是过眼云烟。

靠近慕华府,气氛骤然紧张,巷口,马车便被拦了下来,羽翎卫,早已封了四面的街道。

询问之后,军士卒并未阻拦,却将虎啸军的护卫挡下,里里外外仔细检查了一遍,换人驾了马车,把墨菊二人送到府门。

还算客气。

对征宪而言,这是一笔划算的买卖,人质,当然越多越好!

秋阳暖暖地照着,午饭之后,九福就坐在门口的石墩儿上——打盹儿,阳光照在脸上,涎水,比胡须长。

文锦在的日子,这是绝对不允许的,不仅规矩极严,连仪容,都必须一丝不苟,打盹儿,那是不想混了!

军容,乃士气,军容不整,则士气不振,这是文锦常说的。

可有什么办法?他的职责就是门吏,可门口有羽翎卫把守,说是防贼,可大半年过去,九福,倒有点想念天下有贼的日子。

抓贼,至少是个乐子,可如此森严的防卫,别说贼偷,贼都不敢惦记!

又不能出门,跨下台阶,门口军士便装模做样往里挤,因此,打盹儿,是最好的互动游戏,自己舒坦,军士也放心不是?

管家小兴儿回来之后,起初还训斥一下,几日之后便放弃了,时不时还坐在门口,陪自己一起打盹儿。

九福在梦中笑了,似乎在喝汤,涎水长又长。

一阵清脆的马蹄声,一步一步向府中靠近,马后,有车轮碾过过青砖的声音,九福脸上的胡须动了一下,甩落几滴涎水。

羽翎卫换岗,都是骑马,何来马车的声音?

眼睛,睁开一条缝,映入一丝蓝天,蓝天下,驶过一辆马车,马车上,坐着墨菊,怀里,抱着孩子。

“夫人、小姐、管家,墨菊回来啦!璇儿回来啦!“

声音,比遇见贼兴奋!

身姿,比展风飞轻功妖娆!

涎水,拖得老长,老长,迎风飘扬。

宇文燕坐在书房,静静地想着心事,往常,这是文锦坐的地方,自己时常坐一坐,仿佛,他还在自己身旁。

自己这一生,还真是有福,前面一个太子,这次,是皇帝,都想纳自己为妃,可自己,毕竟只是锦郎的妻子,两个孩子的母亲,这辈子,不可能再是别人的妻子。

太子想纳自己为妃,毕竟死了,锦郎没明说,但她知道那是他干的;这次,是皇帝,恐怕没那么容易。

何况,锦郎已被逼入绝境,死活不知!

宫廷政变,锦郎逃亡,自己被困在府里,仿佛都是一夜之间的事,可不觉之间,又是大半年过去了,短暂的震荡之后,日子,又达成了新的平衡。

除了不能出门,日子跟往常一样平静,就连征宪派人传旨,要纳她为妃,她心中都波澜不惊,反正,那就是一纸狗屁,自己不能反抗,难道还不能选择去死?

伸手,拿起桌上的霜豪短刃,在手中仔细端详,青莹茫茫,却色泽内敛,刀锋,真如霜豪一样。

锦郎从不让自己玩刀,霜豪刃,是他给母亲裁纸用的,自己要了过来,或许能派上用场。

那一天,或许就在八月十五。

让她肝肠寸断的,是没有任何外面的消息,锦郎、尚儿、璇儿,他们,还好吗?虽然只是心里问问,可每当想起这个话题,心中还是不由紧缩一下。

父亲来过一次,她知道他什么都知道,可他什么也没说,只是劝她想开点,好好服侍皇上,被她赶走了,从此没有再来。

小兴儿送母亲回来之后,母亲也被关在了府里,她倒什么都想说,可她什么也不知道,只是陪她枯坐、流泪。

府中的人是出不去的,墨霜跟元彪,同在一个城市,却搞成了两地分居,元彪倒是聪明,知道进来就出不去,干脆就没回来过。

也没什么大不了,她倔强地笑了一下,大不了,他们都去了,大不了,自己去跟他们团聚就是了。

她用手指试了试刀锋。

门外,响起九福的尖叫,她听见了墨菊、还有璇儿的名字,手指一抖,在锋尖划了一下,现出一条清晰的血痕。

天空,却变得异常明亮,原来好消息,都是用鲜血换的!

起身,快步向房外走去,短刃扔在桌上,砸碎了青花的瓷杯。

前院,冯氏抱着璇儿,不停摩梭她的小脸蛋,璇儿瞪着黑澄澄的眼睛,看着眼前的冯氏,这张脸,跟墨菊姑姑,还有原州那个老头子,好像并没有区别。

闪眼,看见了母亲,终于想起来,原来,我是有娘的,忽然笑了,手脚扑腾,就往宇文燕的方向挣扎。

璇儿,并不是天才,这是母子的天性,这是文锦送璇儿回家,要达到的效果。

宇文燕哭着,笑着,把璇儿搂在怀里,天地寰宇,自己终于又有了活下去的理由。

璇儿如此可爱,小兴儿当然也想抱,可他更想抱墨菊,可满院的人围着,其中,还有自己的儿子,他也没那么前卫,想想自己毕竟是管家,当然工作第一,痴痴地看着墨菊,终于做出了领导该有的样子:“你们,吃过饭了吧?”

墨菊扑哧一声笑了,丈夫、儿子都在,她已经是天底下最幸福的女人,见丈夫痴呆呆地看着自己,眼中,有几个意思,便斜了他一眼,红着脸啐道:“璇儿成天都在吃,我,当然没吃。”

闪眼看见燕子,心中又过意不去,小姐正在落难,自己这样,是不道德的,便撇了小兴儿,慢慢走到宇文燕旁边。

“小姐,公子有话带给你。”

“我知道,他要我活着!”

墨菊怔怔地看着小姐,脸上,惊讶的表情,自己与小兴儿,何时才有这份默契?

肚子,咕咕叫了一声,小兴儿正好端饭出来,墨菊的心,温柔地颤了一下,原来心有灵犀,也可以是汤汤水水。

墨霜羡慕地看着他们,他喜欢过文锦,现在,元彪却是她的牵挂,元彪有公子的野心,没有公子那份器宇,有小兴儿的忠心,没有小兴儿踏实。

可他,懂自己,会哄自己开心。

可自己,懂他吗?墨霜不敢确定,此次公子蒙难,元彪扮演了什么角色,她其实挺担心的,万一元彪做了对不起公子的事,自己如何在府中立足?

现在好了,墨菊两口子团聚,公子虽然远逃,毕竟有了消息。

可元彪,近在平城,就是没有一点音讯。

他的心,为何怎么野?

璇儿回家,她是极高兴的,可她更牵挂尚儿,毕竟,尚儿是她从小带大的,便走到墨菊身边,小声问道:“尚儿还好吧?”

墨菊吃着饭,亲热地笑道:“好,他跟公子在一起。”

见人群已经散开,墨菊又悄悄说道:“进城门的时候,我看见元彪了,军士们都叫他校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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