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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毫无防御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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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天歌修炼虽然神奇,但是看久了也就是这么一回事。

看上去他就准备这么一只坐着。

也不知道他会打坐多久?两个小时,还是三个小时?

唐芊芊闲得无聊,就稍微和项天歌拉开一点距离,开始练拳。

这一练拳,她顿时发现了不同之处。

每一招打出,她居然感到了一丝气息在自己身体中游走。

一套拳打完,她觉得自己仿佛洗了个冷水澡,身毛孔无一处不爽。

怎么回事?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

她不过是明劲大成,按爷爷和父亲的说法应该要在明劲大圆满才能够感觉到内劲的流动。

难道是因为他?

她看向项天歌,依然是那副模样,七道气流进进出出。

如果现在使用项天歌的“元气探测术”就能发现,现在他身体周围的天地元气可不止100,周边的元气都在向他汇拢。

他如同一个巨大的黑洞,源源不绝的吸收着周边的天地元气。

如此浓烈的天地元气,唐芊芊自然从中获得了巨大的好处。

她心中大喜,又开始练习自己的招式。

几趟拳练下来,唐芊芊有些累了,但是看见项天歌不动如山的模样,她起了较劲的心思。

项天歌才十七岁,已经是超越暗劲大圆满的境界,摸到了化劲的门槛上。

但是看看他,这打坐入定简直就如同老僧坐禅,根本难以想象他才十七岁。

我唐芊芊就算是天份不如你,功夫不如你,难道我连毅力都不如你吗?

她也盘膝而坐,要在毅力上和项天歌一较高下。

......

项天歌突然心中一动,从入定中清醒了过来。

他此刻的状态已经有些不同。

境界:锻体境小成

气血:3100(100%)

精神:400(100%)

体能:34(初始为4)

脑力:9(初始为6)

真元:300/300

技能一:混元练体决-30级(登堂入室)

技能二:元气探测术(特殊)

能量收集:4358点

兑换系统:已开启

原来进入了新的境界,再靠入定修炼已经是不行了。

看看天色,还是勾月如刀,繁星满天,但是东方开始有些发白,差不多是清晨五点的模样。

再一看唐芊芊,却是趴在地上睡得正香,身上盖了一条毛毯。

想来唐老爷子中途来过,给唐芊芊加了毯子。

这老爷子也是个妙人,看见孙女趴在地上也不叫她上床去睡。项天歌心中暗暗有些好笑。

突然项天歌想起一件事情,脸上突然一变。

既然有人来过,自己却毫不知晓,岂不是说自己在入定修炼之时毫无防御之力!

他额头流下冷汗,还好唐老爷子没有歹心,要是换个仇人,又该如何?

自己恐怕得赶紧学一些其他神通,现代世界手段众多,光是能打并不能保得万。

他打开兑换宝库,想寻找能够为自身预警的法术。

果然,随着他的念头转动,系统为他进行了推荐。

“初级阵法术”兑换能量6000点。

“初级符箓术”兑换能量5000点。

“初级炼器术”兑换能量5500点。

系统贴心的给项天歌进行了三种技能的科普。

简单来说,阵法术功能最多,威力最大,可困、可幻、可杀,但是布阵复杂,所需材料众多,所以项天歌首先放弃。

符箓术和炼器术各有千秋。

符箓术材料简单,有黄纸朱砂即可,这让项天歌有些心动,但是符箓为一次性用品,而且使用时需要口念繁复咒语,项天歌觉得有些傻。

炼器术材料稍微复杂,但是初级炼器的材料玉石、翡翠、黄金均可使用,也不算罕见。另外就是一件法器可以多次使用,心念一动即可,最合项天歌的心意。

这些技能迟早都得学习,项天歌倒是也没有过于纠结。

当今之计先选择“初级炼器术”把,毕竟能量值有限。

他心里做好打算,此刻天色尚早,他也不欲打扰他人,就打量起眼前的唐芊芊来。

唐芊芊是为罕见的美人,但是她最为出众的就是气质高傲,让男人很有征服她的**。

此刻她睡在地上,身体缩成一团,脸上略带笑意,仿佛梦见了什么开心的事情。

她的眼睫毛微微眨动,突然睁开了眼睛。

项天歌对着她淡淡一笑。

虽然被唐芊芊发现自己偷看她,不过他心中并无杂念,只是纯粹的欣赏而已。

唐芊芊愣了愣,问道:“现在什么时候了?”

项天歌掏出手机一看,说道:“5点40分了。”

唐芊芊一下坐了起来:“已经是早上了?”

项天歌微微点头。

唐芊芊突然才想起自己昨日不但没有沐浴更衣,连脸都没有洗。

此刻自己肯定像个鬼一样!

她心中大羞,骂道:“不许看我!”说着捂住脸就急忙逃走了。

项天歌心中奇怪,好端端的害什么羞?

既然唐芊芊醒了,很快就有人过来,带项天歌沐浴更衣,享用早餐。

......

项天歌换上了唐老爷子赠送的衣服,被送下了千雾山。

据说这衣服是唐芊芊亲自挑选的。

唐二小姐出手,必定不同凡响。

所以项天歌现在衣服和皮带上都有一个硕大的美杜莎头像,款式时尚,看起来气质好了不少。

他微微摇头,想不到自己也把钞票贴到身上了。

不过范思哲这个品牌的设计感还不错,他倒也不会有什么反感。

如今他欠下唐老爷子不少人情,要是治不好唐老爷子,他自己都没脸见人。

但是他其实并没有百分之百的把握,所以心中有些没底。

想多了,他淡然一笑,自己身为修仙者,难道还能治不好一个凡人的伤势?!

下了千雾山,项天歌直接让阿飞送自己去了龙城最繁华的商业中心。

今天他突然发现,要看时间没个手表挺不方便的。

他前世带惯了手表,所以就起了买块表的心思。

龙城毕竟不算大城市,这里的奢侈品就难免有些缺乏。

邓芷依那群公子小姐的服装、包包,还有自己这套范思哲,龙城可是买不到的。

所以当他知道龙城有劳力士的时候,心中还有点小激动呢。

作为亿万富豪的项天歌当然知道“劳力士”在手表中算不上最高端的品牌,还很容易被人误会成暴发户,可是他就是喜欢这个牌子。

原因无他,经久耐用、防水强悍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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