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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 抄袭大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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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维拉着康晓凌来到这家店里,一位穿着工作服的女店员马上迎了上来,笑着说道:“欢迎光临,请问两位是要买电脑吗?”

陆维点了点头,说道:“我们想买一台xing能好点的,能给我们介绍一下吗?”

“好的,请跟我来,这款是我们新进的型号,17纯平显示器,piii800的处理器,128存,4g5400转硬盘,32uli显卡,不管是办公还是玩游戏都够用,现在购买赠送一台打印机,还可以打八八折,非常合算的。”,女店员在一台蓝灰相间外壳的电脑旁边介绍道。

听着这个配置,陆维还算满意地点了点头,虽然自己前世连用的u盘都是4g的,可这毕竟是98年,这种配置也确实算得上相当不错的了。看了看价格,好家伙,10800,估计打完折也得9000来块钱。

不过陆维此刻也算得上是有钱一族了,十几万虽然不算多,在98年也算是个小富翁,自然不在乎这几个钱,何况自己是要用这台电脑赚钱的,当然要买最好的。

陆维痛快地对女店员说道:“我就要这台了,麻烦们给送到昌师可以吗?”

“好的,当然没问题。”,女店员没想到陆维这么痛快就买了一台,想到自己的销售提成,脸上荡漾着愉快的笑容,忙对身边的两个男店员说道:“小王,小周,们两个去库房提一台新的出来,帮忙送到昌师。”,说着,利落地开好了发票。

到付款时,陆维却遇到了点小麻烦,现在支持刷卡的店还十分少见,陆维身上并没有装那么多现金,好在店员告诉他离这里不远就有一个农行的营业厅。陆维快速地去取了钱回来,付了电脑的款。

“徒弟,花这么多钱买这个干什么,不会就是为了玩游戏吧。”,康晓凌看陆维一下花这么多钱买台电脑,有点心疼地问道。

“当然不是了,徒弟像是玩物丧志的人吗?”,陆维笑着说道。

“那是做什么用的?”

“赚钱啊,赚好多钱然后好风风光光地娶啊。”

“少来了,谁要嫁给啊。”

……

两人说笑了几句,电脑店的员工已经把电脑装好了车,陆维和康晓凌坐上送货的车,向昌师走去。

车子在女生宿舍门口停下,陆维对下车的康晓凌说道:“晚上一起吃饭啊。”

“知道啦,回宿舍吧,记住少玩游戏哦。”,康晓凌嘱咐道。

“知道啦,那我走啦。”

“恩,去吧。”

陆维关上车门,指挥驾驶员向宿舍驶去。

当陆维打开306宿舍的门,指挥几个工人安装电脑的时候,几个正在宿舍里呆着的家伙一下子围了上来。

“哇,老四干什么?这是谁的电脑啊。”

“老四,听说擂台赛得了第一,是真的吗?”

“这电脑真棒啊,联想的最新型号啊”

……

等众人七嘴八舌地折腾够了后,陆维才笑着说道:“电脑当然是我买的,以后哥几个想玩个游戏在屋里玩就行啦,不过晚上不能和我抢啊,我得用它写东西。”

“爽啊,可以在宿舍里玩红jing喽。”,老大兴奋地说道。

等电脑店的人把电脑桌上组装好的电脑打开测试好了之后,于文奇便迫不及待地上去玩了起来。

“老四,没红jing啊。”

“哦,还没装着,自己装一下吧。”,陆维说着,拿了几张游戏盘递给于文奇,这都是电脑店赠送的。

“good!”,于文奇接过游戏盘,兴冲冲地装了起来,一帮家伙在他身后有兴趣地看着。

陆维任由他们折腾,自己躺在床铺上开始了构思。

陆维买电脑当然不是为了玩游戏,而是准备将抄袭的大计进行到底。前世在起点看了十来年的书,几十部大神级别的作品可都牢牢在脑子里装着呢,趁现在网络文学还没有兴起,正是抢占高地的时候。

只是,好书那么多,该先写哪一本呢?陆维一一把自己看过的小说在脑子里过着电影,最终确定由修真类的小说入手,因为这也是他看得最多的一类作品,抄起来也显得得心应手。

定好了类,自然作品就好选多了,陆维决定,要么不抄,要抄就要抄最好的,修真类小说的鼻祖当然属萧潜大大的经典大作《飘邈之旅》,这部完成于2006年的修真类玄幻大作,在陆维前世被称为当代网络修真类之抗鼎之作,更被认为是网络四大名著之首,经典中的经典,不抄真是太没天理了。这本书在前世陪伴着陆维度过了三个月的美好时光,李强那传奇般的经历,一场场惊心动魄的战斗,一件件令人目炫的法宝、曾经无数次让陆维热血沸腾。以至于看到书结束的时候,陆维曾大呼此书看罢后已无书可看,后来也看过这本书的续集《飘邈神之旅》,但已经不是萧潜大大的原著了,文笔和情节也大不如从前。

此刻,想到这本经典的神作即将在自己的笔下重现,陆维的心情变得十分激动。他躺在床上,开始默默地回忆着这本书的骨架和故事主线。

晚上和晓凌吃过饭后,在班里上晚自习的陆维两节课都在看着一本书发呆,脑子里想着《飘邈之旅》的事情,齐振明几次捅捅他,用那口浓重的昌黎口音逗笑着说道:“怎么啦,哥们儿,丢魂儿啦?”

好不容易等到下了晚自习,陆维飞快地跑回了宿舍,打开了自己床边的电脑。

306的哥几个知道他晚上用电脑,都没和他抢着要玩游戏,大家聊了几句后就各自上床睡觉了。

陆维打开“我的电脑”,在d盘建了一个“小说”的文件夹,接着建了一个子文件夹,打上了“飘邈之旅”几个字,接着打开文件夹,建了一个word文档。

按着自己前世的记忆,陆维用5000字左右将小说的一些骨架写了下来,这也是陆维写作的习惯。虽然这部大部头的作品自己能够大体记住,但有了一个大纲的东西,写起来会比较有方向感。

陆维前世当过计算机老师,五笔字型输入法使用得十分熟练,这5000字的大纲因为是脑子里现成的东西,省去了考虑的时间,不到四十分钟就已经打完了。陆维又看了一遍后,感觉没有什么大的问题了,便关掉文档,又新建了个名为1的新文档,整理了一下思路,在键盘上快速输入起来。随着写作逐渐进入状态,陆维的打字速度也越来越快,不到两个小时的时间,陆维已经写了五章,约15000左右的内容,陆维又将写过的存稿看了一遍,修改了几处文句不太通顺的地方,改了几处着急打错的字,看了看电脑上的时间,已经快到12点了,陆维没有熬夜的习惯,将章节保存好后,又在软盘里存了一份备份,然后随手关上了电脑,上床睡觉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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